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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边缘

 

如果我的确是造物眷顾的那一个,就让我平平安安地漂过这一世。尽管我深深地感恩被施予的灿烂,却仍然更深地眷恋着灵魂的来处;因此所有的漂泊,都是回归。 另注:山水系列之“山水”,取“高山流水”之意,是身边一些友人的作品;而“远山远水”,则是网上搜罗来的锦绣。 又及:我的信箱sunying1970@126.com

文章

这些年,同事、同学、学生中,总有些人让我喜欢跟他们亲近,而另外一些人就不喜欢亲近。其实那些喜欢亲近的人也是有各种各样的所谓毛病,但是为什么就是喜欢他们呢?

前段时间读红楼忽然悟出来了这个原因。

在红楼的各色人中,让我最感相投的恐怕当数宝玉了。

同样地喜欢那些有“女孩儿性情”的人,好好坏坏,都是自然中来的那些秉性。

也有同样的感官,能在人群中嗅出“女孩儿性情”的香气。

而造物造我于世上的目的,似乎也并无远大理想的寄托,只是需要造个同样的局外人,聊慰ta的寂寞。

- 作者: 假牙 2006年10月24日, 星期二 10:09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为什么呢?

牙女每天辛勤经营她的QQ空间。今天有所悟地跟我说,在QQ空间写日志的感觉大概很类似孔庆东在韩国的大街上用中国话骂人--乐在别人不懂。

想起自己比较勤奋地经营博客的日子,似乎总是要说些什么给人家听。这境界,比起牙女似乎低级了些。

到底为什么还要写呢?

- 作者: 假牙 2006年10月4日, 星期三 23:47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少年的日子

女儿现在住的阁楼旁边有个窗户,窗户的另一面就是我干活的厨房。

下午我在下面做饭,她在上面说是预习课文。

不一会听她在上面兀自呱呱笑个不停。

问她笑啥,说在预习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美女蛇啦放屁虫啦,还有先生那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实在是好玩好玩太好玩。

于是跟牙夫忆起当年我们读这篇文章的情景。印象中我们当年都没有这样笑过。

牙夫当年长在农村,这情景对他这种整天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的小男孩来说实在太稀松平常。

我小时候是在工厂的大人堆里长大,文章中的情景在当时是超出我的想象的。

这篇文章在鲁迅之外,又映出了三个不同的少年的心态与境遇。而追着要求我们分析课文中心思想的老师 ,不知道有过怎样的少年时光,漫开来想下去,真的很有趣。

- 作者: 假牙 2006年09月26日, 星期二 23:4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将要开始的弄堂生活

为了小牙读书以及牙夫工作的便利,也为了满足老牙喜新厌旧的阳光心理,遵循“家庭运动,五年搞一次”的既定方针--决定到巨鹿路小牙学校对面租一套老公房。沸反扬天地折腾了多日,今天终于电话、网络到位,算是尘埃落定了吧。

上海弄堂的生活从前总给我一种尘埃的感觉。我的尘埃日子就此拉开序幕。

- 作者: 假牙 2006年08月24日, 星期四 23:31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权力与秩序
在政治游戏里,权力与秩序是一对有趣的范畴。权力可能成就秩序,也可能破坏秩序。秩序产生权力,有些时候却又瓦解权力。
大化流转间,被揉搓的是一种叫做人的动物。

- 作者: 假牙 2006年07月27日, 星期四 00:14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贴着皮肉的那层文字
几天前陪女儿去现代文学馆。意识到所有那些被奉于殿堂的现代作家,他们所留给世界的面相除了现代影像技术贡献的面谱,剩下的就是他们翻检过的文字了。而这些文字其实大都是与他们的皮肉隔了层的。
以我目前的想象力,一个人如果能够敢于触摸那些与自己的生命贴着皮肉的文字,必是到了此生除此之外绝无第二丝生趣的时候。

- 作者: 假牙 2006年07月25日, 星期二 22:48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的雪

早上上海下了点儿雪末儿。雪片子小得让我觉得“格嘤”。

刚来上海的那一年冬天,老是有淅淅沥沥的雨。还记得期末考试后拖着行李去火车站的路上就灌了一身那种冰冷冷的冬雨。在北方,冬天总是下雪的,雨可以属于春夏秋任何一季,但是绝对不会属于冬天。这让我当时产生了一个荒唐的质疑:冬天怎么可以下雨呢?要穿棉衣的呀。冬天下雨是非法的嘛。

从那时起,雪对我来说成为了一种故乡的意象。因此后来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在江西,每当偶尔看到雪,总让我觉得不伦类,让我有讥讽的冲动。

其实故乡的雪最早给我的心情并不是眷恋,却是对异乡的向往。

那是青春萌动的时期。有那种少年人通常都会有的敏感与激动。冬夜里走在飘着大朵大朵雪花的路上,积雪在脚下簌簌地响,路灯光投射到雪地上,白日里污秽的街面成了一个至纯至美的世界,剔透晶亮。仰起头,雪花从深远的天空恣意地扑面而来,看雪的人很快就会恍然忘了自己,所有的心情被拉向雪花深邃的来处,由此生发出无法表达的朦胧的期望,对未来充满懵懂的向往。

今年要回我的北方过年了。十多年没有在冬天回家了。不知道还会不会遇到雪,会遇到怎样的雪。但是无论眷恋还是向往似乎都不会有了。就做个玩雪的孩子吧,如果幸运的话。

 

- 作者: 假牙 2006年01月5日, 星期四 11:02  回复(7)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们这一辈中年女人的幸福感

只是我始终很难承认这一点。我明明看到他们活得并不快活。记得零二年去华大报考,我就是怀着强烈地想

新年的时候收到一位同龄女友的短信,在祝我新年快乐的同时,提到关于中年女人幸福感降低的问题。

对生于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我们这一辈中年女人,幸福感降低的原因我想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我们已经不能再得到一些对生活来说至关重要的内容,诸如爱情。我曾经跟朋友说,爱情是我们唯一愿意主动费力气活下去的理由,其他的大都是些责任,只能构成我们不死的理由。而且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在生命最初的二十多年里,尤其在我们没有太多世俗压力的八十年代,爱情的确给了我们太多对生命的幸福感受。成家十几年后,无论外表看起来多么光鲜的家庭,爱情都不再是当年那种野火一样的东西。在有些不错的婚姻里,野火变成了炉火,规规矩矩地烧着。如果一旦烧到了炉子的外面,必然是要伤人的。伤别人也伤自己。但是生命的渴意仍在,于是爱情成为奢望,人不可能再感到足够的幸福。不过人们也有些方法打发这种失落,比如爱宠物,或者开始善待周围的人,后者类似宗教里的博爱。有些女人六七十岁的时候会活出一种特殊的韵味,往往跟这个转折有关系。

另一个原因是一些生活习惯在无意中被改变了。我们这一辈的少年和青年时期,有些东西是很重要的,比如音乐、书籍和朋友。不管是什么形式的音乐都是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背景。婚后忙忙碌碌的日子,不知不觉中,音乐开始离我们远了。因为要工作,自觉自愿地开始专业起来,自觉自愿地封闭了当年读金庸、三毛、琼瑶、福尔摩斯时的激情。朋友的圈子也在变化。我们好像成熟了,也开始经常地跟那些比我们更成熟的人在一起。他们谈的家长里短仕途经济似乎才是真正的生活,而我们同龄人当年的想法似乎都显得那么幼稚了。只是我始终很难承认这一点。我明明看到他们活得并不快活。记得零二年去华大报考,我就是怀着强烈地想离开身边这些飞短流长的人事的念头,期望认识些别样的人。尽管我并没有彻底地融到那个环境中,我还是觉得身边有了些让我可以从仕途经济的天罗地网中透口气的朋友。没有这个圈子的话,我恐怕早就不是幸福感降低的问题了,恐怕早已经是崩溃了。

 

- 作者: 假牙 2006年01月5日, 星期四 11: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五建的门卫

曹杨路上上海第五建筑公司的大门紧贴着窄窄的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每天早上牙送女儿都要经过。

曹杨路的交通秩序一贯拥挤零乱。尤其是早上,一群群睡眼迷离的上班族汇成一窝窝的“人蜂”在拥挤的马路上冲刺,总是险情叠生。

不久前,五建门口多了些穿制服的门卫,拿着旗子,叼着哨子,每当有本单位的车子驶近,“制服们”就吹哨,挥旗,截断非机动车道上的人流,为进门的车子开道。旗子挥得神气,哨子吹得尖锐,时不时从哨子边还骂骂咧咧对着自行车们呵斥几句,于是常常引来回骂。牙每次经过也是觉得“制服”扎眼得很。终于有一天,有个骑着助动车的大块头恶狠狠地回道:狗一样的东西,你有什么权力管我?

那一刻,牙却忽然觉得很痛快。尽管回头无论从哪个角度,牙都知道不该骂人家狗。

其实一个公司让门卫在门口协理一下交通秩序,哪怕仅仅是为了自己的车进出方便,只要门卫能够客客气气地去做,说上句“对不起,当心汽车拐弯”,十有八九大家都会配合的,毕竟也有疏导交通的一面,更不至于召来别人的恶骂。

一个人要干涉别人的行动,要么跟警察一样先去找个权力的名份,要么就用笑脸去讨个同意。靠气力,或者靠一个不正当的权力名分,总会招到报应的。

因为人天生就是一种不愿意被辖制的动物。

- 作者: 假牙 2005年12月29日, 星期四 18:41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城市

以货币交流为最重要社交方式的地方

以路人关系为最大量社会关系的地方

- 作者: 假牙 2005年12月21日, 星期三 21: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人伦民法--民法之东游版

某君A于泰山绝顶独自研习中国民法经年。近来为参悟经义中至深奥之“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不惜锉骨折臂将其镌刻于崖壁之上。然日日面壁,仍终不得破。前夜月朗,君于昏昏然中,忽觉壁上密语遁于混沌,眼前崖壁清亮亮一片干净。月光灌顶,君心大动,身形零乱间,于月下狂书疾草以下人伦民法诸章。置于世,人皆哂之。愚以为其文虽鄙,于这无趣无聊无声的世上却也属别类,特录于此,供大、中、小各家哄然一笑。

人伦民法

一、立法宗旨:构建符合中华民族文化价值的民事法律制度,维护中国人有尊严、有保障的民事生活。

二、调整对象:人伦民法调整自然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面对各种社会关系。

第一章    人伦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平等原则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    公平原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一、财产权利

二、人格权利

三、与生命健康身体有关的权利

四、民事义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一般家庭关系

第二节    婚姻关系

第三节    抚养关系

第四节    赡养关系

第五节 继承关系

第五章 家族关系

第一节    亲等

第二节    亲等关系

第六章   社会关系

第一节   劳务关系

第二节   消费关系

第三节   投资关系

第四节   社团社区关系

第七章   民政关系(与政府公权力的关系)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财产责任

第二节   情理责任

 

- 作者: 假牙 2005年12月19日, 星期一 20:5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屈臣氏旧案、民事责任正当性、中国人、民法的路

从前,很久以前的从前,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法律要求打人的人承担责任。

法律为什么要求打人的人承担责任呢?

西方的民法说,因为你侵犯了人家的权利。

中国的法律说,因为你不应该打人。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责任的正当性来自对权利的侵犯;而在中国的法律文化中,责任的正当性来自义务的不履行。

很多年过去了,大陆法系民法运动这么多年,这种差异是不是就变了呢?未必。

屈臣氏超市搜身案,为什么西方人可以理解几十万的精神损害赔偿,而牙在听到这一赔偿数额的时候的第一反应却是惊愕的“哇,这么多”?从人格权利的角度,二十五万当然不多,但是俺得承认,从权利的角度在俺顶多是第二反应。起先牙自责自己的专业素养怎么这么差,后来想明白了,毕竟俺是中国人。

不过整个过程中,体现中国人特征的似乎不只是牙一个。虹口法院一审法官能够从屈臣氏注册资金的百分比计算赔偿数额,不也是在从义务方说事?二审法官对赔偿数额从“天价”到“地价”,不能责怪他们给中国人的人格降了价,实在是人家并不是按照西人的角度说的这事。他们也是中国人。

为什么现在的民法专家非得让我们彻底放弃中国人的思维呢?

- 作者: 假牙 2005年11月17日, 星期四 18:26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江苏路上那家普洱茶店

周日把女儿送到《小主人》报社学她的网络编辑,牙溜达着打发等待的两个小时。

在江苏路上,长宁路口往北一点的路边,牙被弄堂口一家小店橱窗里的白色披肩吸引。待支了车子走到门前,却发现服装店还没有开门营业。牙于是探头到隔壁开在弄堂里的另一家小店,打听服装店的开门时间。

隔壁的是一家卖普洱茶的小店,门面很简陋。里面坐着一个女孩,与一个夹着报纸的中年男子坐在茶桌边聊着什么。女孩有一颗小虎牙,很可爱。听到我的问话,虎牙笑着答道:“应该不会太久,你进来坐着等吧,没关系的。”虎牙的话让我立马感到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女孩,我知道对营业员来说,先把顾客拉进去是很重要的第一步,不管是南京路还是曹家渡,这种场面我见多了,并且很清楚这些笑容大都是冲着我的钱包来的。只是今天我知道,自己是绝对不会买这种黑茶的,一方面是从前喝过,很不喜欢,另一个原因是牙女刚刚从云南带了一个茶饼回来,总之我知道我绝对是会辜负那笑容的,所以还是不进去为好。

可是我后来还是进去了。并且坐了下来。不过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先声明自己不可能成为女孩的顾客。于是我先说了自己不喜欢普洱茶的味道。听了我的话,虎牙仍然笑着,说可能是我沏茶的方法不恰当。说话间,她就要用眼前的茶具给我煮茶示范。这情状让我赶紧把后面一个理由推了出来,明确地告诉她我是不会在这里买茶了。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停手,依然兴致勃勃地烫着杯子,解说着黑茶不是用来嗅香气的茶,而是一种适合回味的茶。言谈中我了解到,对面坐的那个中年男子也是一个为了给儿子陪读打发时间的家长。于是我们开始聊起孩子的教育。

女孩殷勤地给我们续茶,这茶果然有种让人回味的甘甜。

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女孩,热情地跟我们打了招呼。这女孩是跟虎牙一起的,看起来比虎牙年长些。坦率地说,她的五官并不漂亮,皮肤也比较粗糙,很有一些西南地方人的面像特征,比如高高的颧骨。但是她的热情同样让人觉得很舒服。话题渐渐到了她们身上。她们来自云南一个叫勐海的地方,到上海半年多了,是自家茶场开在沪上的经销点。小店里还有另外一些云南特产,玫瑰花茶、灵芝。灵芝是刚刚从云南运回来的,我向她们打听灵芝的质量价格。虎牙抱歉地说还不知道该卖个什么价钱,因为货是刚刚运来的。于是她们两个当着我们的面商量起灵芝的定价,只听年长的女孩说了几遍“不要太贵得好”。后来年长的女孩也围坐到茶桌前,跟我们一起聊起来。她说她的母亲是土家族,父亲是汉族,在他们那里嫁给汉人的少数民族一般都很漂亮,否则汉族人一般是看不上少数民族的。她的母亲很漂亮,她的姐姐也很漂亮,长得像母亲,可惜她长得不漂亮,像了父亲。她很大方地说着,我们也没有虚伪的恭维,只是很开心地喝着茶,笑着聊着。

一个多小时就这么过去了。离开前我觉得自己实在应该买点什么。于是挑了包玫瑰花。没想到她们看出了我的心思,执意地不收钱。最后看我实在坚持,她们才勉强收下了四元。

出了小店,我已经没了买披肩的心情。在这个一切以人民币为交流方式的城市,有这样一个小小的地方,让我感到温暖。

既然我们这种动物还保有这样的一种感受温暖的能力,那么又有什么理由非得戴着经济的眼镜去看待所有的问题、参悟所有的学问,比如一定要用市场经济解说民法的必要性以及民事主体何以平等呢?

- 作者: 假牙 2005年11月14日, 星期一 21:11  回复(1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关于物权立法当缓行的一个浅白的理由

话从一个很没有任何学术意味的问题说起:假如你是一个没有经过法学系统训练的中国人,你怎样才能读懂专家们向你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

首先,要读懂当前的物权法草案,你必须了解如下的基本概念。

明了概念的指称是看懂这一草案的前提。在最近一稿的草案里,人们会遇到些哪些新的、以及哪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呢?以下的名单尽管是笔者的推测,但是笔者绝对有理由相信,如果做一个问卷调查,那么现实状况中涉及到的内容只能比下面的推测还要多。

他们需要学习或者重新学习的概念是: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效力、发生效力、权利的瑕疵、登记错误、质权、权利质权、动产质权、交付、善意、第三人、法律行为、企业法人(笔者原本没有打算将这一概念列入序列,因为觉得经过这么多年的公司法实践,对企业法人的概念应该已经通俗化了。但是恰在这个时候,笔者在某央视栏目主持人讲述一起经济纠纷的时候,听到了这样一句表述:“某某人是企业的法人”,这让笔者觉得还是在此将其归队的必要)、补偿与赔偿、共有、相邻关系、占有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善意取得、善意受让人、主物、从物、加工、附合、混合、地役权、居住权、反担保、提存、物的保证、人的保证、天然孳息、法定孳息(尽管法条里有了说明,但是举例式的说明实在让百姓摸不着头脑)、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权、留置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

上面这些概念有些是全新的,有些则是似是而非,与其在汉语语境中的寻常含义有出入的。对老百姓来说,新的概念似乎要比似是而非的概念要容易理解些,因为后者还需要拨乱反正(如,法律行为不是去打官司的行为,相邻关系不是说你的邻居关系)。但是事实上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要学习那些横空出世的概念(如物权、主物从物)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因为这些概念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某个逻辑的体系的需要,要真正弄懂这些概念,必须进入到它们所服务的那个理论体系中,而那个理论体系是西方人以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建构的,这对于以人伦为本、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为特征的中国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诚非易事。

其次,要读懂当前的物权法草案,你必须了解以下有关的原理。

      物权法定性原理、物权优先性原理、区分物权效力与债权效力原理、主物与从物关系原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原理、善意取得原理、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原理、共有关系原理、相邻关系原理、权利不滥用原理、原物与孳息关系原理、占有的原理。

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是成熟的。作为成熟的一个标志是一些理论的稳固的建构。但是,这些理论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的,是与特定的文化范式相协调的。宗教的、经济的、政治的种种因素为这一理论的发展构筑了一个适宜的发育空间与生效空间,

在这些原理中,我们以物权理论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的物权优先性原理为例。面对这一理论的时候,一个中国人产生下面的疑问似乎并不足为怪为什么?为什么物权优先?中国人可以理解公交车上的座位何以老弱病残孕者优先使用,但是没有专家的指引,却很难给物权的优先找到一个令自己信服的理由。而在大陆法系的民法理论中,这一原理是处在一个特定的理论系统中的,这个体系就是物权与其他权利、尤其是债权的对立存在的体系,只有在这个体系中,才能够从理论上明了这一原理的妥当性,而这一系统的形成,还是要归结到西人的主客两分。对一个中国的老百姓来说,甚至对于人大常委的委员们来说,要通过去如此系统地清洗自己思维模式的路径接收西方的民事理论,是不是勉为其难了?而且这原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路向,没有一个民族的思维模式可以被如此彻底的清洗。因此,作为民事立法的参与者,无论是名义上的或者实质上的参与者,他们的目光应该首先投向眼皮下的中国,中国人的民事生活。从这个意义上,他们关注欧洲人的思维方式与关注非洲人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无论欧洲人还是非洲人都不是我们中国人。我们都不能不加分析地搬用他们的理论。

基于以上的认识,笔者认为,现在我们的物权立法正在走上一条民法蒙昧的道路,作为民事法律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民,正在被法学专家们技术性地法盲化。  

在这个星球上,文化形态的差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同一文化自身的历时性存在也是不容置疑的。在这样一个坐标中构建的法律就必然有不同的面相。对这一面相的审美,既不能依据城堡里某张古老的祖先画像,也不应该是印刷在纸张上的原理与逻辑。惟一的标准是活生生的社会生活。

民事立法尤其如此。灵动鲜活的民事生活是民事立法的智慧源泉,也是它的度量尺度。

当前的物权立法因为立法者的公开征询意见使得这一次立法活动呈现出了一种新鲜的气象。也恰恰在这个过程中,一个民法学者们多年来视而不见的民法研究症候凸现了出来,那就是我们的民事立法远远地脱离了我们的民事生活。这一现象的后果,不仅仅在于一部法规的成败,更在于这种专家的立法话语垄断,将比政治的原因更加彻底地削弱民众的法律意识,隔离政府与民众的法制对话,剩下的,只有专家们对自己权威地位的飘飘然的陶醉。

作为法律生活的智慧结束者,我们的民法学界,是不是应该更多地担当些责任?德国化的物权立法是否该暂停?

 

 

 

 

- 作者: 假牙 2005年11月4日, 星期五 22:4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文匠的责任--读书随感

任何作者在自己的文字间都会表达两种成分,一种是他认知的,另一种是他期望通过文字有目的鼓吹的。后者因为带了目的因而难免就少了些圆满。

一个好的文匠,应该是那种能够把这两者缝缀成天衣的人。写这种文字的人,有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责任。他在乎文字的效果,而不局限于自己的情绪。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必是虚怀若谷的人。

从古到今,这一品质对中国文匠来说实在难得地很。一直以来,中国的文匠舞墨不是为了“利”,就是为了“义”。卑贱者趋利,高尚者崇义。唯有大智慧者才能超越这种对立,虚怀而作,知道自己扔出去的文字可能砸出什么样的响儿。而这响儿,只是为了引领迷途的愚众找到那条安全的归途。这就是智慧者的责任。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22日, 星期六 22:4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短信一则

今晚,央视,摩罗谈巴金老人。

一个不合时宜的人在一个最讲究时宜的地方讨论一个永远在时宜外面的人。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19日, 星期三 22:30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松江映像

坐在松江整齐的道边长椅上等返程的校车。听到崇法楼里下课的铃声。一群学生从宽阔的门道里涌出来。

我眼前不远处停下了一对,男孩耳朵上扎着孔,戴了个亮闪闪的东西,以陈小春的神态跨坐在自行车上,女孩则吊在男孩的脖子上,很有腔调地说着什么。

透过他们,不远处的刚出来的那一群学生有的嬉笑打闹,有的骑了车在过于宽阔的路面上晃荡着往食堂的方向去。

忽然间这景象让我找到了一段时间以来对松江校区的某种感受的表达方式:松江的华政真像一座幼儿园。

幼儿园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要孩子们生活得安全,为此要配很多的人员,辅导员卫生员、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还要尽善尽美地立下一把规矩,规矩床铺的线条、思想汇报的周期以及跑步的次数。

幼儿园里不怎么需要语数外的老师。松江好象也不怎么需要有乱七八糟想法的老师。这些想法对安全不利。学生与学校似乎都有这样的希望。

在安全的前提下,孩子们可以尽情地载歌载舞。校园里充斥着肢体与舌头的活动。这样的活动中,活动本身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成为活动的组织者,从活动里面搞出点权力与成就。

一群孩子就这样幸福地成长着。

但是他们的生活是不是空置了些什么?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18日, 星期二 22:55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因研究生招生事为先生们出一偏方

为招不到如意门生焦虑的先生而今决不止先生一人。但是考试要公平、制度要稳定,贺先生们的问题似乎一时半会很难解决。

在官员们、教育家们做着关于研究生招生制度长篇大论的时候,牙在这个犄角旮旯里为贺先生们出个偏方。偏方虽小,用巧了能医大病。现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往往是理论的讨论太多,方法的思量太少。理论讨论有个弊端,就是往往会在逻辑的圈圈里转不出来。这一点是牙在为人母的过程中悟出来的。关于孩子的教育,许多令教育家们争执得面红耳赤的问题,在某些聪明的母亲那里早就淡淡地解决了。

这个方子就是,建议贺先生们在官方招生以外,招一些心仪的弟子。就当是办个现代私塾吧。

如此一来,没有了文凭提供,那些怀着赤裸裸功利心的学生自然也知趣地不来叨饶了;愿意投考的必是慕了学问而来的;在这些人中,先生自可以从容选择,入选者必是先生认为有承衣钵可能的人。为学者知道,能承衣钵的人必要有灵气的,而这种灵气又必要能与师者一脉的。收了这样的弟子,先生们再按照自己方式悉心教化(少了官方的那些量化的标准),自己的学脉方能真正发扬光大。

这套路数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淘汰功能,读者必能思量得出,牙在这里就不想多说了。嘿嘿。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23:39  回复(11)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个与三个--国家民事主体问题析

讲民事法律关系、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于是讲到国家的民事主体资格。

学界对此流行的一个问题是:国家应否成为民事主体?

各种论述多多。但是牙认为这是一个压根就说不清楚的问题。民事活动中需要国家有些时候跟平头百姓一样有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但是另一面不得不承认,国家就是跟平头百姓不一样。自然人与国家即便在被法律表达为平等的时候,事实上还是有重大区别的。这就构成了这一问题的内在矛盾。在这种矛盾下,任何关于这一问题的主张在学者们各自界定的范围内都是正确的,也就都是废话的。

如果把这一个问题分化成几个问题,是不是就能不废话了呢?

假如我们不再停留在讨论国家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层面,而是往下跨一阶,把这一问题分解为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国家民事主体问题、作为农林水矿所有者的国家民事主体问题以及作为侵权者的国家民事主体问题,一个化了三个,废话是不是就可以不废了呢?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12日, 星期三 00:15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祭孔与法事

那日央视直播祭孔大典,牙看得着实别扭。现场人员装模作样的服饰腔调,镜头前乱窜的记者,场外愚蠢透顶的主持人,让人窝了一腔子的不舒服。

这种别扭的感觉如同牙疼,满口里疼,一时却又指不出确切的痛处。

一直到前天,在另外一场典礼中,才令牙悟出了痛的所在。

前天在泉州赶上了一场佛家法事。当地千年宝刹承天寺举行向愿法师升座方丈大典,也有记者、武警,也有礼仪规程,这里的秩序看起来似乎没有前者严整,但是却处处透着一种直逼进你心底的庄重。我恍然悟出那颗坏牙的所在了。尊孔祭孔,不过是一出出政治的、经济的滑稽小戏的台架子,玉帝抬小鬼,不滑稽才怪呢。

缺了儒家“诚”意的祭孔,不祭也罢。

- 作者: 假牙 2005年10月7日, 星期五 22:23  回复(9) |  引用(0) 加入博采

案例求析

某县领导为政绩形象计,督令建委主任筹款将一块空地绿化。建委主任于是婉求建委职工拿出各家房产证抵押于某银行获贷款若干。不久,空地被建成一片休闲广场,居民于茶前饭后散步休闲,很是受用。

只是,那银行的贷款该做何处置?若银行实现不了债权,诉至法院,又是一个什么光景?

- 作者: 假牙 2005年09月10日, 星期六 23:32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史卡保罗市集

- 作者: 假牙 2005年08月2日, 星期二 18:40  回复(12) |  引用(0) 加入博采

读《教授的道德》

[日前读《南方周末》《教授的道德》一文,感到很不舒服。转贴原文如下,并以小字附牙语]

教授的道德,最近似乎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的缘起,是传媒上报道了一连串与身份为教授的人相关的丑闻:以试题同考生作性交易,不断以携带“妻子”出国访问的方式组织偷渡,等等。由此,各种以质疑或警告的口吻提出的关于“教授的道德”的文章,非常引人注目。不过,问题需要澄清。

  的确,“教授的道德”比“官员的道德”或“商人的道德”,对读者来说,标题会更引人注目。基本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表层的,一个是深层的。表层的原因,是涉及官员或商人道德问题的报导,人们司空见惯了。关于教授在这方面的新闻则仍较珍稀,更何况,其中有些丑得富于戏剧性。深层的原因,是公众对教授比对一般人有更高的道德期待。这种期待,来自我们的文化传统。韩愈的《师说》,就提出教师的使命是传道、授业与解惑。这本是以“万世师表”孔老夫子为范型而抽取出来的说法,后来竟成为深入人心的师道的基本规范。传道即传道德仁义之道,教师自然应是道德的楷模。尽管世道变迁,传统式微,但从不断翻唱的各式“园丁颂”来看,教师是道德人格化身的观念却根深蒂固。教授是大学教师,是教师行业中知识素养处于最高水平的阶层,因此,若其中有人有不道德的行为,自然让人格外不能忍受。

  其实,原因不是理由。由若干教授缺德的事件,逻辑上难以导出对“教授的道德”的质疑按照陈先生的说法,如果“若干教授缺德事件逻辑上能够导出对教授道德的质疑,那么原因就是理由了。按照这种原因和逻辑,“若干小偷缺德事件逻辑上能够导出对小偷的道德质疑”,只是俺不用这逻辑也知道小偷道德有问题,俺想也没有谁认为教授这职业也跟小偷这职业一样有道德问题。但是上面说的那些若干教授的问题,最起码也让人们知道“某些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已经是很有问题了”)因为后者是指涉教授这一职业性的道德问题。然而,上述例子既不表明其不道德的行为同教授的职业有因果关系俺也重复一遍,没有谁认为性交易、折腾人口这些不道德行为通教授的职业有因果关系,陈先生翻来复去辩白一个不存在的主张,何苦来呢?)也不意味着是违背教授这一职业特有的道德规范的现象。它是不同职业的人都可能发生的丑闻,以试题作性交易,同以选演员、贷款或其他批文作性交易,性质是一样的。至于挟带人口偷渡,更与教授的职业风马牛不相及,是个人犯罪行为人家说的是,最近啊,中国有一个人做性交易,这个人是教授;还有另外一个人携带人口偷渡,那个人也是教授。明明是风马马,怎么就风马牛呢?说心里话,牙以为,一个人说话不能只是为了自己舌头的快感,还要想想,扔出去的话会砸个什么样的响儿。在这样的时候,做这样的辩解,除了让老百姓骂一句“你们是一群什么玩意儿”,还能有什么好响儿?。很多年前,美国有个著名的邮寄炸弹的“邮包杀手”,职业是数学教授。但事后舆论讨论的是他的变态,而非他的职业根源(哈哈!)。当然,如果教授这个行业中,道德堕落的现象很普遍,虽然触犯的不是职业道德而是一般公共道德问题,人们也可对“教授的道德”提出质疑,但时下的证据并不支持这种假设什么证据?既然已经有了不支持这种假设的证据,请拿出来;如果没有拿出来,就不要说你有证据。既然说到了证据,那么就不应该是模糊的感觉)

  那么,能否对教授提出更高的道德期望呢?传统的信念是这样,但在当代仍这样会不合时宜。(既然这是一种来自文化的东西,就不是轻易可以被否定的东西,因为来自文化的东西是存在于每一个文化个体身上的,也就是说,它可能附着在现在的中国人、或者说必然曾经附着在过去的中国人的观念中,不管是精英的、还是平民的中国人。是轻易否定不得的。如果要否定它,首先要说明它不在了,或者说,如果它在,但是是不好的东西,比如像女人的裹脚布一样臭烘烘的。但是,现下这两种情况是否存在呢?没有。一方面老百姓还有着对人师的道德期待,另一方面,对教师的道德期待也不是社会的裹脚布,非丢不可,所以,怎么能轻飘飘地说对教授的更高的道德期望“不合时宜”?)。因为传统的师与今日的师,社会角色功能并不一样。在现代化的背景下,与过去的传道不同,今日大学里传授的知识,绝大部分是科学与技术知识(既然社会对教育有着道德的期待,就不能说它只包含着科学与技术知识;再进一步说,即便真的有陈先生说的“绝大部分”,是不是承认有着“非科学技术”的“小部分”?不知道陈先生如何看待这一小部分的社会意义,从陈先生所从事的专业看,笔者有这样的疑问:陈先生如何看待自己的专业?笔者一直以为,社会科学承担着沉重的社会良知,因为它探究的问题是关于人的精神的。而从陈先生的话里,笔者困惑了,不知道在没有良知承担的社会负荷以后,哲学,以及其他的社会科学,还要它作甚?搞哲学的人,还要他们作甚?!),即使是社会科学问题也是在价值中立的原则下研究或讲授的不知道陈先生如何在价值中立的原则前研究、讲授社会治安中的杀人越货问题。传授这类专业知识的教师,并不需要读圣贤书,高尚的道德情操也并非评价其是否合格的条件(肮脏的性交易,是需要读过圣贤书才能评价的么?)。在现代教育机制中,即使讲传统的道德学问,也不能保证其是道德人格的化身。有人为现代新儒家的一位大师拟了一副对联:宋明理学,魏晋人物。略知思想史的人对此都能意会,这是对其不能知行合一的讽刺到底是讽刺,还是肯认?从本文下面的“不必惊奇”看,陈教授其实是认为对那对联“不必讽刺”的了。)所以,我们也不必为那位挟带人口的教授竟是研究儒家学问的专家感到惊奇。在西方或其他东方社会,中国传统那种师的角色,是由各种宗教神职人员承担的。而这种角色对今日中国的教师或教授来说,都是不能承受之重但是,不去主动从事肮脏的性交易,是中国教师或教授“不能承受”的“重”么?传统角色之说也甚荒唐,为什么只能拿西方社会的角色分配衡量中国的社会角色?按照文中的逻辑,难道我们还得去西方招聘一批神职人员来承担我们的社会道德?况且,在现下西方社会生活中,教育对个人道德养成所起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我们只能以一般社会精英阶层的标准,衡量教授的道德及格率,而不能将其拔高要求。否则,会混淆公众的视线,忽略对真正的“教授的道德”问题的关注。

  精英也不必说得很玄妙,就是由有权(官员)有钱(商人)有名(知识分子)的人组成的社会阶层,其实就是强势社会集团。他们主宰着社会的前途,公众有理由要求他们更严格地遵循公共道德规范。其中任何一员违反规范,都应受到公共舆论的谴责,但这是针对特定的个人而非对职业阶层而来的。然而,的确存在整个阶层的道德问题需要检讨。作为教授队伍中的一员,我想提请公众关注“教授的道德”问题。教授们除了遵循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外,还有自己的职业规范。“教授的道德”就是教授的职业道德。它是确保教授们在特定的学术教育体制内为社会创造与传授知识的行为规范。如果教授只有公共道德而没有职业道德,教授就不成其为教授,大学也就难成体统。

  那什么是教授的职业道德呢?一般来讲,它体现在大学的规章制度及校方与教授们签订的工作合约之中合约!任何的契约都意味着讨价还价,让教师拿着职业道德去与校方讨价还价!非要把中国的教师拉到小商贩的社会角色才甘心么?陈教授的这一主张,只怕比郑国栋事件对儒家的打击要沉重得多,孔家老店,真真危矣!。其基本精神,就是追求对理智的诚实。理智的诚实可以具体化为一些要严守的纪律,例如禁止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抄袭与剽窃。现在几乎每篇大学学位论文都有由作者签名的原创性声明,就是这种学术道德的体现。然而,理智的不诚实并非仅表现在抄袭与剽窃上,夸大研究成果的价值以骗取经费或信任,不道德的程度可能更甚。这种不诚实不仅是个人品格,而且还涉及集体行为。这些年雨后春笋般涌现的法学院、管理学院,从设施到水准有多少是合格的?其中很多是为了争夺考生市场,而临时拼凑挂出牌来的。这是对考生的欺骗,但大学的规章制度不会禁止这样的行为。还有,大量低水平的学位论文的通过甚至出版,正在降低整个行业的学术水准。原因之一,是对论文进行指导、审阅及答辩的教授们没尽自己的责任。这些才是整个教授行业道德危机之所在。

  教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不仅有个人操守的原因,同时更多是规范教学与研究的制度本身出问题在当下,人们常常把出现的问题归罪到“制度”, “制度”已经成了与“领导责任”相类的托辞。其实在中国,所有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人”!人的良知与人的诚信。而这些东西,绝对不是制度能够设计出来的!。例如,对博士论文答辩前必须预先发表论文的规定,导致了低水平的论文充斥着各种出版物。不但这些论文发表过程增加非学术的因素,同时,其发表又给其他学生提供低水平的参考文献,因而可能造成论文品质的恶性循环。又如,在教师升等时,以课题比成果更重要,而成果中又是数比质更重要的原则为评价标准,自然不能鼓励真正的学术贡献。不理智的制度,及对不诚实行为的缺乏监管,是“教授的道德”整体出问题的总根源。

  大学是整个社会知识创造的发动机。教授的职业道德,是对社会进步有重要影响的问题,而且它时下的确存在问题。如果传媒能把公众的注意力转换到这方面来,那才对准问题的症结所在。至于如果不是教师,则应该由谁充当社会道德楷模的问题,那是更大的问题,可能得分开讨论。

  (作者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25日, 星期一 23:03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专业思维

在圣路易斯的时候,有一对与牙要好的留学生夫妻。丈夫原本读的是计算机专业,妻子当年是学经济法的。

每天下午丈夫都要开车来学校接妻子回家,牙也常常搭车回住处。

有天在车上牙无意中说起在打印案例的时候打印机里没纸张了,自己笨兮兮不知道怎么添纸进去,所以没有打印成功。

学计算机的丈夫边开车边说,你每个地方都拉一下,总有能拉开的部分,把纸塞进去就可以了。

旁边的妻子却立马说,不,你首先必须搞清楚,塞纸的事情究竟应该是由你做,还是管理机器的学生去做。

牙哑然。这就是所谓专业思维吧。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23日, 星期六 10: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唠叨

小牙宝贝给我听着:

第一,别去试图了解你喜欢的歌手。你和歌手的真实关系是她的歌,是音乐。如果你一定要去搞清楚她脸上脂粉的厚度以及肚脐眼的直径还有她蹲马桶的频率,你就会把音乐给搞丢了。想想吧,因为爱吃红烧猪蹄然后跑到猪圈与活体蹄膀亲密接触的后果是多么没有美感。

第二,十八岁之前别牵男孩子的手。好好享受那种麻酥酥的感觉,但是记住宝贝,别去牵男孩子的手。这跟当年老妈跟你说别碰花花绿绿的热水瓶是一个道理,尽管那时候老妈没办法跟你解释清楚被烫是多可怕的事情。关键的是,烫手以后你还会失掉对花花绿绿的兴趣,这可是最最糟糕的。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22日, 星期五 10:59  回复(6) |  引用(0) 加入博采

还续 小牙 云南游记

30、今天正好赶上松赞林寺里面停电,只好做一下“摸索人”(纳西族的一部分人)。在松赞林寺里面一股烧香味,倒是好闻,嘻嘻~~~~
31、听说今天又要上海拔,阿门!我们第一反应——买氧气罐子!车子走到一半,导游就让我们下来了。租撒?叫我们卖牛肉干?5656!可以进店才知道,是牦牛肉干!我才没心情,因为我晕车了。30分钟后,老姐提着3大袋子出来。已经恢复得我来了个拦路抢劫,抓起一把牛肉就往嘴里塞。3秒后,从我这里冒出一句40分贝的“好——辣——阿!!!!!!!!!!!!!!!!!!!!!!!!!!!!”
32、今天先去了属都湖,这湖倒是不大,主要的就是风景好。一片绿油油,绿中还有点点滴滴的红色,黄色,紫色。天空中还有老鹰,sorry,又看错了,是乌鸦(可怜的me)。在一个网后还看到一只藏獒!听说一只能保护几百只羊!可是好像不是吧,这藏獒懒懒散散的,哪有那么英雄的样子?
33、那里烤的玉米好吃阿!于是,我又传改了《年轻无极限》的歌词:张开手去追,让玉米无极限。挑战一切,吃掉更多玉米才能体验。不害怕烤焦,一定要全吃掉,我还不饱,享受这口玉米最香甜的体会……
34、哇!又有马好骑!兴奋!有了上次的经验,应该哞温台(没问题)了吧!谁知,这次的马比上次的烈,不太听主人的话,塞古!不禁大叫:“老姐,救命啊!”
35、居然还有这种人!我在地上发现一大堆马BB,上面插了一朵花……
36、走了一段,卓玛向我们告别,临走前唱了一首歌,好像是一首敬酒歌,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能感受到浓郁的藏族味道。
37、太好了,回到丽江,又是弱智帅哥来带我们!这下好了,不晕车了,这怎么比吃药还灵?嘿嘿。
38、听说今天晚饭是农家饭!万岁,终于可以摆脱宾馆一餐了!
39、那院子倒是不错。听说这院子所有植被都是一家养的。院子里头有好多好吃的。特别是杏子,都熟透了,我们找了好几个吃。嫌不够,还让属猴的大姨爬到树上摘……院子里还有白菜,P股,核桃,梨,葱……可惜好多都没熟透。到P股的地盘我的半条魂就没有了。怎么着?内有猛犬!!!!!!!!“汪汪!!!”
40、郁闷时刻!
时间:两小时!
原因:大家都在打麻将。
原因的原因:我不会打麻将。
花絮:改了一首歌(孙燕姿的)的某一段落——
这虚伪的世界就是这个摸样,
我想活力四射但却没有地方,
沮丧,真沮丧,
我没自己的向往。
而当我发觉到我要你的光芒,
却发现你们仍然在打麻将。
哭一场,没有人的地方!
走我的方向!
41、饱餐一顿!
42、今天去看《丽水金沙》。收获不少。特别是X族(忘了是哪个了,估计是藏族),他们有一种特制的读经方式,他们会用一个大经筒,转经筒念经。转一圈就是一遍,一般要转好几十遍。听说转经筒具有能让人意、身、口合一的作用。

待续…………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22日, 星期五 09: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继续转载小牙的云南游记

22、从来没有那么精神。上了400个阶梯(导游说的)也不觉得累。真是爽。还一路拍照,嘴里老是叫:“为了让朝春网站的图片多一点,出发!”转眼一看,老姐她们已经比被我甩了几十个台阶了……

23、在香格里拉,不同的海拔生活着不同的民族。像在海拔3000米以下的地区,生活的都是彝族,傣族,白族,纳西族等民族。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就是藏族等民族,在那里也能看到牦牛的足迹。

24、藏族的房子外表极为简陋,但是里面却不一样了。由于藏族人都信仰藏佛教,所以在他们的房屋内所有的家具或装饰品都有一些绣花,比如龙拉啥么的。听卓玛说这些房子最少要200000¥(贵~)。

25、青稞是藏族很重要的农作物,能酿酒,也能炒着吃,样子像麦子。在那里的草原上会看到一个个架子,是晒青稞用的。

26、晕了一路的车,终于下车了。我们来到了甘海子。这是一个季节性的湖泊,旱季就成了草原,现在正好赶上旱季。这里倒是“瑟一”,凉风吹得舒服,让我立刻从晕车的郁闷中迅速解脱出来。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在草原上的站着好几头牛牛羊羊,最酷的就是牦牛。牦牛,牦牛,牦牛……毛牛!嗬嗬~~

27、挑战,绝对挑战!卓玛竟然让我们起马~~可怜的(不知道是我还是那匹要被**骑的马)。不过还好我运气好,挑了一匹顶级“乖乖马”。那个迁马的老夫到也是热情,专门为我提供“专门服务”。但是,最后我还是被马颠得肚子疼,55555555555555555555555~~~~~~~~~~~`

28、一路颠簸,险些晕车。我们来到了松赞林寺(小布达拉宫。因为它是按照布达拉宫的样子造的,只不过小了点。)。石梯上,发现天上有好多大鸟,我还以为是什么鹰,结果一听,晕~~~~是成天叫傻瓜傻瓜的乌鸦(城市里的孩子啊~~~)。

29、松赞林寺的大门是由一块黑布挡着的,是用来与世隔绝(那么为什么我们这些世间俗人可以进去?嗬嗬~~~)。黑布上画着4个守护神。守护神上面还有两只小鹿,这说明这佛教是世间万物都可以被佛感化。

待续~~~~~~~~~~~~~~~~~~~~~~~~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14日, 星期四 11:01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续--转载自小牙博客

17、古代纳西族有自己的宗教,成为“东巴教”。以东巴教为中心的一切文化活动,就是“东巴文化”,他包括宗教思想及其活动,为这些活动服务的绘画,雕塑等。最具价值的是一套古文字。东巴文字是一种象形文字。他被称为是世界上唯一存活至今的人类古文字,还有用这些古文字书写的数十万册古籍,这些古籍记录了整个纳西族的古代史。而东巴文字是传男不传女的。

18、今天晚上真是遗憾!听说我们这个团的其他人都到四方街对歌去了。好像很热闹呢!对不上就一句“嘿唢嘿唢嘿嘿唢”就甩给对方了。结果几个团友对得嗓子都哑了。在他们兴高采烈的时候,我在打呼噜~~~~~~

19、郁闷~今天到了香格里拉,又换了个导游。我们叫她卓玛。

20、又作了老长时间的车,险些就要晕车了。一下车,“嗖!”一下,凉风涌来。阿们!忒冷了!听卓玛说才知道,这里到了海拔2000~~~~

21、在车上观看金沙江真是平静,水流缓缓。但是到虎跳峡地段就没那么好了,不,应该是没法比。那里大浪翻滚,每一朵浪打下去,水花就会溅得老高。江水不停的拍打这虎跳石,水珠溅起了几米。那天下着雨,站在金沙江旁,根本就非不清哪是雨哪是江水。这么壮观的场面,诱使我连忙拿起相机,连连拍了10张。

待续~~~~~~~~~~`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13日, 星期三 20:15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父老们、乡亲们,我从云南回来了~-转贴自小牙的博客“猪窝”

各位,想我了吗?我回来了!哼哼哈黑!下面我来汇报一下(以散乱的形式)。

1、昆明第一大风景线——————太阳能。因为那里四季如春,所以说家家户户用的全部是太阳能,从宾馆俯瞰下去,一排排太阳能好像是兵站队一样整齐。

2、那一带从不用空调,就算是在五星级宾馆,即使是有也不开。所以今年那里闹旱灾,又遇见几年不遇的高温天气,比较郁闷,呵呵。

3、在云南,以傣族为主。美女称之为“阿诗玛”,帅哥称之为“阿黑哥”,叫得我好不习惯!

我第一次知道还有没有保质期的茶——普洱茶,但是普洱茶又有好几种类型,总的来讲分为四大类,只有,黑普洱茶才会没有保质期,而且年代越久远越好喝。又称减肥茶,但是当地人又称之为增肥茶。因为它只有在饭后半个小时才由减肥的功效,在饭前只回让你食欲大开。本人花掉了100元买了一块存放七年的普洱茶。三七花茶有降低血糖,血脂,消炎等功效,而且药效很好,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里面有记载。但是就是苦!由于价格贵了点,小盒就120,所以,可怜可怜我的钱包!

4、超级搞笑!大理人竟然把苹果说成……说成……说成……**~~~

5、今天晚上,导游多多让我们去看了杨丽萍“云南映像”。真不知道怎么表达,震撼!还是各位自己看看吧!

6、经过一夜的火车,离开了傣族的导游“多多”,来到了大理,我们新的导游——另一个美女(不知名字~~~

7、在大理,以白族为主。美女叫金花,帅哥叫阿彭。

8、大理古城还真没劲!除了金银首饰还是金银首饰,56!不过在小摊子上还是有好东西的,我买了一个莲吃,一点也不苦,还很甜呢!不过告诉大家,千万不要买什么“牛奶串着卖”,别好奇,没什么的,就是用面饼家牛奶然后合成,再用棒棒串上。虽说是特产,但是难吃死了,由此我得出公式——酸+奶味=难吃。

9、大理的苍山还真是……虽说看起来不太高,但是海拔高,所以山峰高耸入云,遗憾!忘记拍照了~~听说那里植被特别多,所以药材也很丰富。民间有一种说法,就是在苍山上一**股坐下去,就会坐到三棵中草药。一点也不夸张呢!

10、白族的金花们穿着很奇特。特别是帽子。她们的帽子上有四个象征。分别是风、花、水、月(忘记哪是哪了,可能记错,sorry.)而白族姑娘身后有一个用领带一样布头做成的蝴蝶结。听说等到女儿出嫁了,这个结就要剪下来,交给阿彭哥,这就说明金花把今生的幸福都交给了阿彭哥,希望他珍惜。同样的,那时的姑娘们,头上的那缕白带子也会被弄下来。

11、那里的人家房屋前都有一块照壁,是起到遮阳,挡风还有避邪的作用。另外,通过照壁,还能了解到这家人家经济状况怎样。一般有钱人家,照壁都建得大,上面还会写一些字,非常漂亮。

12、这天晚上我到了10点才睡,为什么?那里也真是的,到了九点的时候天才黑,十点的时候我还以为是7点呢!

13、起床了,发现快迟到了。加快速度!但是困哪!坐了4小时的车,晕车了!郁闷~~~~

14、今天到丽江,接我们的导游是一个帅哥。我们叫他“弱智”(好像在那里都这么叫)。

15、丽江古城没有城门。帅哥导游说丽江以纳西族为主,丽江的周围都是一些强族(当然,没有汉族),比如傣族,黎族……纳西族这个民族是根本比不上这些民族。所以,纳西族的土司为了让自己民族没有战争,就把丽江古城的城门拆除了,为的就是可以让其他民族能自由来往,然后土司也要热情款待他们。一是能保住自己的民族,二是不让老百姓受难。

16、不知不觉中,我和姐姐走到了古城深处,我们看见了一家书屋,便进去逛了逛。那书屋的老板是个20来岁的大姐姐,倒是热情,我们买了点书后,她还热情地让我们在她家座座。哎~~~要不是我们是跟团来的……最后,我们留了一张影。

待续~~~~~~~~~~~

- 作者: 假牙 2005年07月12日, 星期二 20:21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